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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“十四五”收官之年,面对国内外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、质量安全监管趋严、科学技术创新要求提升等新形势,2025年3月20日,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《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水平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意见”),以提升中药质量为基础,以科学技术创新为支撑,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,旨在构建传承与创新并重、布局结构符合常理、装备制造先进、质量安全可靠、竞争能力强的中药产业体系。“意见”不仅是对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的承接和深化,也是对中药产业高水平发展的阶段性总结,确保目标落地见效,并为下一个五年计划的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。“意见”中最重要的、与中药企业最为相关的部分包括“提升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”“推进中药科学技术创新”与“强化中药质量监管”。
“十四五”时期是中药产业由规模扩张向高水平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。《“十四五”中医药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“规划”)明白准确地提出“到2025年,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地增强,中医药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政策和体系加强完善,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,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”。“规划”中对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,包括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合理规划利用,提升药材生产管理上的水准,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中药智能制造提升行动,建立健全中药质量全链条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等。
“十四五”期间出台的多项政策共同为中药产业奠定了基础。一是《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发展规划(2021-2025年)》,提出要做大做强中药材国际合作与产品贸易,打开外部市场空间;二是《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》(2024),确立了标准形成与协调管理的框架;三是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(2022),对源头种植与生态保护提出了刚性的合规要求。在此基础上,“意见”完成了承上启下的“最后一公里”设计。在源头端,把规范生产从原则变为路线图;在创新端,打通从科研到产业化的通道;在质量监管端,保障行业向高质量方向演进。
“意见”从全产业链视角出发,围绕“源头提质、创新驱动、监管护航”三大核心任务,构建起一套系统、科学、可落地的政策框架,推动中医药从传统经验走向现代治理、从资源优势转向产业优势。
政策聚焦中药材产业源头建设,提出发展现代种业、推进生态化种植养殖以及完善流通和储备体系三项重点任务,涵盖优质种苗推广、规范化与绿色生产、产地加工和储备库建设等举措,为中药材质量提升和供应保障提供制度安排。
该政策旨在通过全链条源头管理,从品种、生产方式到流通储备全方面提升中药材质量与供给能力。通过现代种业建设,推动种质资源保护和优良品种培育,确保药材在有效成分、性状和稳定能力上的一致性。通过生态化和规范化种植养殖,减少病虫害与农残风险,实现生产的可持续性。通过产地加工、产地仓与储备体系建设,平衡区域和季节性供需,稳定市场行情报价和供应链安全。这一套组合拳,不仅夯实了中药产业的原料基础,还为后续加工、制药和国际化竞争提供了可持续的质量保障。
原材料质量的系统提升,将促使企业在生产环节进行更精细的质量控制和工艺优化。高质量、成分稳定的药材可降低生产中的杂质处理和配方调整难度,降低不合格品率,提高生产效率。同时,稳定的供应体系能够明显降低企业因季节波动、市场炒作或自然灾害造成的停产风险,保障生产计划的可执行性和订单交付的稳定性。这种源头端的稳定性不仅提升了产品的一致性和临床可信度,也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。
政策围绕“提升中药科学技术创新能力”和“加强中药创新研发”两大方向展开,提出通过强化有组织科研、产学研用协同、建设临床试验网络和创新平台,推动关键技术攻关、绿色智能制造和新药研发,着力推出一批临床疗效突出、竞争优势显著的中药创新成果。
该政策意在激发中药产业的创新活力,加速科技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,推动中药产品的持续创新与质量提升。通过完善科研体系、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和聚焦重大健康需求,赋予中药产业更强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,通过聚焦重大健康问题和前沿科学领域,推动中药产品创新、质量升级与竞争力提升。
这一政策为中药公司能够带来了重要机遇和导向。企业可借助政策支持和科技资源,加大研发投入,开展关键技术攻关,推动中药新药和改良型药品的研发进程。同时,企业可通过与国家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和临床试验平台合作,缩短研发周期、提高研发成功率,提升产品的临床价值与市场竞争力。
政策觉得应从标准体系与监督管理体系两大方向强化中药质量管理。标准方面,持续推进中药标准化行动,完善中药材质量规范、种子种苗标准、饮片炮制规范,并优化药用辅料与包装材料标准。同时统筹国家、行业与区域标准,建设国家标准动态数据库,加快数字化标准推广。监管方面,实施中药产品生产—流通—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监管,优化审评审批流程,加快中药新药上市。建立突出临床价值的技术审评体系,优化工艺变更与说明书管理,完善品种保护制度,并落实批准文号退出机制及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规范。
政策旨在通过标准完善与监管强化,构建覆盖源头到终端的中药质量保障体系。一方面,统一和优化品质衡量准则,打破不一样的地区和环节的标准壁垒,提升产品一致性与可追溯性;另一方面,建立严格的监管与退出机制,倒逼低质产能退出市场,从制度上确保中药产品的安全、有效和可控,增强消费者信任,推动产业向高质量、可持续方向发展。
基于此,企业需在生产、流通、销售全链条主动嵌入更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。从采购源头起,建立内控标准与供应商准入体系,确保原料达标。在生产环节全面实施批次留样、工艺变更验证与电子化质量记录。在流通端,配合全生命周期监管与追溯体系,确保每一批产品可查可溯。同时,要提前布局应对文号退出机制和临床价值审评标准的产品策略,减少违规风险,稳固品牌形象,并借助标准化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。
近年来,慢慢的变多的医药企业通过源头控制与质量管理,实现了中药材高质量供应。Y企业成功攻克了珍稀中药材从野生到人工规模化种植的核心难题,其关键就在于牢牢把握种质源头控制、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合作质量管理模式。Y企业不仅有力保障了原料的高品质,更形成了资源得以保护、农民获得收益、公司实现增效的良性循环。最终,Y企业通过产业生态整合,实现了质量提升、效益提升以及农民的共同增收。
Y企业的经验说明,在源头把控种质,才能确保药材的优良特性。通过长期收集并建立活体种质资源库,再进行针对性选育,筛选出抗病性强、品质稳定的株系,为规模化种植提供了可持续、可复制的种苗保障。
在规模化阶段,要让每个环节可控、可追溯,让药材质量从田间到成品从始至终保持稳定,避免因人为或环境差异导致的品质波动。
同时,应该构建分层次、多元化的合作质量管理模式,保证最高标准的生产。在与优选合作伙伴的共建基地中,确保合作方的积极性和执行力。对于分散的小农户,企业帮助其达到统一品质衡量准则,通过利益共享的机制扩大高质量药品的生产规模。
H企业通过智能制造技术成为了医药企业的创新范例。包括在生产线上大规模引入自动化设备、部署信息化管理系统、引用数字孪生与物联网技术等。整个发展过程中,H企业积极与外部科研机构、技术伙伴开展深度合作和对人才梯队建设持续投入,共同攻克技术难题,并将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。
从H企业的示例我们大家可以看出,智能制造的真正价值在于让生产系统具备分析、判断、学习和自我优化的能力,而不是停留在自动执行。这需要在早期就引入数据驱动思维,将算法、模型和数据治理能力内嵌到生产体系之中。
如果生产、质量、供应链、销售等环节的数据是分割的,则无法做到全局优化。企业要把信息系统的建设当作产业链优化的工具,通过数据标准化、接口统一和跨部门数据治理来实现优化。
企业需要把自身定位成为创新生态的一部分,通过与科研机构、技术公司共同研发,持续吸收外部的前沿成果。同时,内部要建立能与外部生态高效对接的人才管理机制,确保外部创新能够快速内化为企业竞争力。
X企业面对日益严格的质量监管要求,全面升级了质量管理体系,包括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追溯体系、完善质量风险防控体系以及建立监管政策快速响应机制。
通过X企业的经验我们能够准确的看出,在强化中药质量监管的背景下,企业首先应将原料采购、生产加工、成品检验、仓储与流通等环节全部纳入可视化、可追溯的管理框架,一经发现原料或成品存在不合格项,追溯码立即冻结,防止进入下游环节。
其次,企业需完善质量风险防控体系,将质量管理从纠正转变为预防。企业应建立质量风险清单,并按风险等级制定监控措施,在关键工序部署自动监测和报警机制,如果出现工艺参数偏差、检测超标或设备故障,系统会自动触发停机或隔离流程。
最后,企业还应建立政策监测与快速响应机制。新法规、标准出台后,企业应在短时间内完成与现行制度、工艺、检测的新方法的对照分析,并制定差异化调整方案,迅速传达至各个部门。同时,应针对重大政策变化提前进行技术储备与产品优化,以确保企业在合规性和市场之间的竞争中始终占据主动。
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水平发展的意见》不仅为中药行业“十四五”收官阶段定下了质量、创新、监管的系统化升级方向,更为企业描绘了可落地的行动蓝图。当前,政策已为中药产业构建起从源头到终端的质量保障和创新驱动体系,企业唯有将政策精神转化为标准化生产、智能化制造、合规化运营与品牌化发展的具体举措,才能在行业格局重塑中赢得先机。站在“十五五”新起点,中药企业应主动把握这一历史性窗口期,将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作为核心战略,以便在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,以高质量产品和稳定的品牌信誉赢得市场,真正的完成从“政策受益者”到“行业引领者”的跨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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